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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险废物种类变多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导读:<pstyle="margin-top:0px;margin-bottom:0px;padding:0px;max-width:100%;clear:both;min-height:1em;font-family:-apple-system-font,BlinkMacSystemFont,"HelveticaNeue","PingF...

    主题:

    关于危险废物种类变多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内容:

    项目有机废气经“水洗装置+干式过滤+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后排放,但环评没分析“干式过滤塔产生的过滤棉”,实际却有产生,问:环保治理设施产生的危险废物增多是否属于重大变动,是否可以纳入验收范围?

    福田欧马可危险废物厢式运输车.jpg

    答复单位: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答复内容:

    您好!是否属于重大变动,需要根据所属行业的重大变动清单。如所属行业尚无重大变动清单,一般危险废物增多的会被认定为重大变动,建议携具体资料到原环评批复机关进一步咨询。属于重大变动需要重新办理环评,不属于重大变动可以纳入验收范围。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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