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正文

    汽修厂老板因违规储存处置废机油获罪

    导读:据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基本案情2013年5月7日,被告人武某开始个体经营保德县某汽配修理厂,期间将保养汽车发动机和从废旧机油滤芯中倒出的废机油流入油罐和油桶储存,...

    据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


    基本案情


    2013年5月7日,被告人武某开始个体经营保德县某汽配修理厂,期间将保养汽车发动机和从废旧机油滤芯中倒出的废机油流入油罐和油桶储存,通过静置沉淀分层,将上层的柴油和废机油出售。2018年3月28日,保德县公安局民警在该汽修厂查获废机油24油桶及1油罐,总重7.55吨。经广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采样检测被查获液体成分为矿物油、硫酸盐,属废物类别为HW08的危险废物。


    裁判结果


    被告人武某违反法律,对自己汽配修理厂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集中静置处置,共查获危险废物7.55吨,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之规定,构成污染环境罪。被告人武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武某是初犯,可依法从轻处罚。经法院委托,保德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对被告人武某进行了调查评估,建议适用社区矫正。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以及认罪悔罪表现,法院依法判处:一、被告人武某犯污染环境罪,单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已预交)。二、查获的废机油7.55吨,依法没收。


    上一篇:这些固废无证一律禁止回收!处置不当可能摊… 下一篇:出动无人机配合侦查,4个非法处置危险废物黑…